偷偷吸入混雜叛逆的尼古丁
如同鯨豚無法抗拒深海召喚
未成年的學生模擬魚姿
試圖悠遊於不合法的水域之中
無奈校規仍有缺氧的空白時分
症狀與煙癮來襲完全相同

十元打火機點燃煙頭
燃燒傳來焦著氣味的剎那
萎縮的胸腔醞釀下一次的擴張
令人難受的不是記過單
而是年幼無知的身體傷害




  吸煙的年齡層下降已經不是新聞,國中生抽煙的人數也越來越多,但這並不能用公投或是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解決,而是未成年吸煙就是違法的行為。
  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有以下的規定:
  第二十六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
  第一項 第一款 吸煙、飲酒、嚼檳榔
  第二項 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,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。
  第三項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之物質、物品予兒童及少年。
  第五十五條 第一項 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,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情節嚴重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。
  第二項 供應菸、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,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。
  第六十五條 第一項 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得令其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,並收取必要之費用;其收費規定,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定之。




  國中生也知道校規裡面是禁止吸煙的,偏偏就是有人會前來挑戰一番,只不過必須偷偷摸摸的,這就產生了許許多多有趣的現象。
  大部分的香煙都還是藏在口袋之中,方方正正的突起物卻是一眼就會被學務處發現的。
  於是有人開始藏在襪子之中,但穿著短褲還藏在襪子中的學生,應該可以用腦殘來形容吧!
  也有放在內褲中的,這種放法很容易在走路時不小心掉出來,阿倫實在很納悶,放在內褲裡的香煙,學生怎麼會有勇氣將它放入口中的……
  這次更勁爆,學生竟然甘願冒著被上帝打入地獄的後果,將聖經按照一根香菸的體積把內頁挖空,把香菸藏進去,但卻只藏了一根(這樣大費周章,竟然只為了一根香菸?),從聖經的外觀是看不出內藏玄機,自以為這一步妙著,可以說是天衣無縫,暪得過學務處人員而成功。但他忘了一件事,一個問題學生沒事拿著一本聖經亂晃,這樣的舉動反而更啟人疑鬥,因此,學生也只能來學務處進行聖經換記過單的活動了。



  許多電線桿上都寫著:天國近了!
  小心!抽的越多,天國就越近!
  不要忘記被挖洞的聖經!
  到時候,上帝一定會懲罰你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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