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許多人都愛看煙火
愛那霎時壯觀的美
於是
用自己的未來製作
然後
在獄中回憶那一段
綻放又消逝的燦麗




  本應在操場練專長的學生一臉蒼白的衝進學務處,結結巴巴的說:「有人扔炸彈進學校……」

  瞎咪!剛剛那聲巨響是炸彈?

  來到事發地點一瞧,發現學生口中的炸彈,其實是用塑膠片包裹火藥作成俗稱的大龍炮,再以透明膠帶包裹外層,炮口裝有深入炮心的引信,這種爆裂物每年大概都會被不明人士丟進校園,而且還是專挑學生聚集的人群裡丟,這些莫名其妙的人究竟在想什麼,這一直是個不可思議的迷團,畢竟爆裂物爆炸時,一般會產生「超壓」、「碎片」、「人體的加速和減速」、及「熱」等四種危害,而其中任何一種都足以致命。

  好在這次的爆裂物先打中操場旁濃密的大樹,學生只受到驚嚇而未受傷,但依照刑法的公共危險罪章的一百八十六條之一條文,在第一項中規定:「無正當理由使用炸藥、棉花藥、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爆炸,致生公共危險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」這樣的行為還是違法的。

  學校單位若是遇上這類事情,應該儘速聯繫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五隊各地區組處理,高雄組的聯絡電話為(07)6236308。

  望著被炸斷的樹枝,不禁感謝起救了學生的大樹……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