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沒有耶

  前陣子看到一則新聞:尿急上老師廁所,學生被記大過!
  彰化縣永靖國中張姓學生向人本基金會投訴,他與五個同學去上廁所,因裡面人太多,他又內急難忍,跑去行政大樓教職員專用廁所,在廁所內遇到教資訊的陳姓老師發現後,遭記大過處分。
  張姓學生的母親說,老師是人,學生也是人,為什麼老師可以有專用廁所,更何況孩子因內急上廁所卻被記過,實在沒什麼道理。
  但校方表示,張姓學生是因態度傲慢,才被記過處分,其他同行學生僅口頭警告。張姓學生則否認態度不好。
  其他同學也說,這名張姓學生平常就品行不佳,大過小過不斷,會遭受到處分,一點都不覺得奇怪,他們都很支持校方所做的處置。
  彰化縣教育局長吳錫勳說,上錯廁所就記大過,似乎處罰過當,學生如不服,可向學校提出申訴,校方必須重新審議。

  為了這則新聞,隔天還特地跑學校的廁所觀看一番,奇怪!我們沒有設置教職員廁所耶!就算是辦公室附近的廁所,上面掛的也不過是「廁所」兩個字,印象中早期的學校的確都有設置教職員廁所,什麼時候取消的也不得而知了。





尷尬

  廁有男女之分,怎麼還有師生之別?持此疑問的朋友肯定不少,感覺上「師生分廁」明顯透露著對學生的冷漠和尖刻,但是教師沒有專用廁所也是極為不方便的事,師生一起上廁所是極為尷尬的,畢竟大人和小孩有別,雙方都可能因為對方在場而上不出來,當然更為難堪的還要算是教師,在這樣的場合一點人性意義都沒有。
  就我而言,我實在不喜歡利用下課時間跟同學一起擠廁所,通常都是利用沒有課的時間再去上,因為學生看到教師上廁所,不是大驚小怪就是嗤嗤偷笑,拜託!教師也是人,也需要上廁所的,好嗎?
  國中生對於人體器官本來就有著莫名的好奇心,對異性如此,對同性也有著相當的好奇,當然,教師也是他們觀察的好對象。
  教師在上廁所時,不但要一直提醒同學不要再打招呼了(我在忙耶!還要擠出微笑跟你回禮啊),還要防範偷瞄或是光明正大觀察的目光,在這邊我要重申:我不甲意輸的感覺,賣逼我大開殺戒!
  當然,被偷摸屁股也是家常便飯的事了!
  榮格說:「人上廁所之以要隱蔽是因為人在放鬆時需要安全感。」
  我覺得許多學校的廁所就太沒有安全感了,連安全感都沒有還談何生命的燦爛與偉大;還談什麼尊重生命、敬畏生命;也就不必去談什麼關愛生命了。
  哇阿阿阿!我也要教職員專用廁所啦!不然下次我就在廁所前面打滾大叫:「這不是教職員專用!這不是教職員專用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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