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表演藝術


  「表演藝術」一詞,簡單的講,乃是演出人直接面對觀眾表演的藝術。
  「藝術與人文領域」,依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規定,包括音樂、視覺藝術、表演藝術等三部分,並且明訂:「本學習領域包含視覺藝術、音樂、表演藝術等方面的學習」。以培養學生藝術知能,鼓勵其積極參與藝文活動,提升藝術鑑賞能力,陶冶生活情趣,並以啟發藝術潛能與人格健全發展為目的。









表演藝術的教學困境

  西方先進國家經多年推展兒童戲劇教育運動的結果,漸漸把兒童戲劇蛻變為一種新的獨立的藝術,稱為創作性的戲劇活動(Creative Dramatics),這在許多電影之中常會出現,譬如把歷史或文學中的人、事、物編成劇本後表演;地理則把山脈、河流、城市、鄉村、道路、橋梁等製作樣品,或繪畫布景來布置舞臺實地陳列。這樣,印象深而趣味濃,兒童身心愉快,經過一番戲劇性的創造、表演,就能了解、記憶。
  台灣把表演藝術正式列為國中教材是一向突出的創舉,而戲劇長期在被傳統教育忽視,且在升學主義下考試領導教學所養成的文化習性,學生只會啃書應付考試,現在要改變教導學生表演戲劇,確實是一大轉變,畢竟就連各師範體系也並未培養這方面的師資,好像我們政府對於教育總是這樣,反正就是兩個字-蠻幹!(幹!)。









大頭貼十連拍

  由於我不要臉又臭屁,學校大概強烈認為我是很有表演慾望的老師(當然也可能是我不具有傳統的教師中心或教科書中心,也對考試分數至高神聖的教育文化環境嗤之以鼻的關係),因此安排我上表演藝術課。
  我對於藝術表演的要求大致上以愉快的為主,以戲劇自然學習方法,如:模仿、想像、扮演、對話等要素,藉一般所熟悉的身體動作、韻律、團體遊戲等活動,把學生的內心與外在世界結合起來,希望這種自在而有趣的學習,能夠逐步組構成場景,以故事結合劇場,簡單的設計與製作,發展成一齣戲劇的演出模式。
  因此上課著重在即興的、非展示性的演出,雖有演出戲劇的形式也有欣賞的意境,但他強調人格發展,與創意的表現。
  一連串的練習下來,不能免俗的還是要測驗一下,於是讓學生自由分組,我將相機固定在同一點上,要求學生給我十個左右的畫面呈現一幅故事,當然其中如果遇到某些狀況,例如跳躍、追逐……等狀況可以一直試拍,直到出現理想的畫面為止,其中拍的最好,也最難拍攝的,莫過於投手投球後被打者擊出,投手飛撲接球的系列,由於數位相機有秒差,所以球投出後的定點很難控制,尤其在前後兩張的連貫上更是要精確,還好數位相機沒有底片浪費的問題……但是擊球後的那張照片十分難掌握,不是球的位置不對,就是揮棒的角度不對,甚至還出現球打到投手的NG狀況(我也要常常閃球就是了),但這組照片出來後,實在令人很難想像每張照片的間隔多達十幾張,時間也有好幾分鐘的差別,感覺上像極了連續拍攝的結果,讓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起來,怎麼可以敎的這樣優秀啊,哇哈哈哈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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